從今年3月1日起,新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26)正式實施。如今,新標準落地近一個月,有觀點認為,即便經過修訂,我國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仍有差距,五年過渡期的設置是否寬松?
作為本次標準修訂參與專家,中國科學院研究員王躍思在接受中國環境報(微信ID:zghjxw)記者采訪時給出解讀。他表示,新標準兼顧國際標準與我國實際,能有效推動細顆粒物(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降低人群健康風險,五年過渡期看似充裕,實則任務艱巨,并非寬松安排。
此次標準修訂的核心調整,集中在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限值的同步收嚴,其中PM2.5二級年均濃度限值從35微克/立方米收嚴至25微克/立方米,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從國際情況來看,近年來,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家和地區均結合自身國情修訂了PM2.5濃度限值。在此背景下,有觀點認為,標準修訂后我國的PM2.5年均濃度二級限值仍偏寬松。
對此,王躍思表示,限值調整并非簡單的數值改動,而是經過科學測算得出的嚴謹結果,主要參考三方面依據:
一是借鑒歐美等發達國家大氣污染控制歷程,接軌國際先進治理經驗;
二是遵循世界衛生組織空氣質量指導值,兼顧國際標準與我國實際;
三是基于我國科學家對大氣污染形成機理、源解析及污染與人體健康響應關系的本土研究成果。
針對不同污染物,收嚴幅度存在差異的問題,王躍思進一步解釋,這是結合我國污染治理實際特點制定的。
王躍思指出,經過多年持續治理,我國不少城市PM2.5濃度已降至較低水平,下降速度逐漸放緩,因此收嚴幅度需循序漸進、穩步推進;而PM10與PM2.5存在組分上的包含關系,修訂PM2.5限值時,相關部門同步考量二者的關聯特性,對PM10限值進行了協同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新標準制定過程中,大量引用我國自主科研成果。王躍思告訴記者,此前我國污染與人體健康關系研究多依賴國外數據,經過十幾年攻關,我國科研團隊已完成大量流行病學調查和觀測研究,這些本土成果成為標準修訂的重要科學支撐。同時,新標準充分考慮了我國環保監測儀器設備的發展水平,確保新標準各項要求可落地、可執行。
考慮到全國大氣治理發展不均衡的現狀,新標準采取兩階段實施方案,設置過渡期至2030年12月31日,其中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
王躍思強調,過渡期的設置經過專家反復論證,并非寬松安排,而是為地方政府和企業預留產業升級、治理提升的緩沖空間,有效避免“一刀切”帶來的發展陣痛。
據測算,目前全國僅有約四成城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25微克/立方米,六成城市仍需持續攻堅。以2025年數據為例,若按過渡階段限值評價,全國PM2.5達標城市將從271個降至205個,若執行25微克/立方米的最終標準,達標城市將進一步減少至140個。
“達標城市數量減少,并不意味著空氣質量退步。”王躍思著重強調,這充分體現了評價標準更加嚴格,對“藍天白云”的品質要求更高,是大氣污染治理向更高水平邁進的重要標志。
對于未達標城市,王躍思提出兩條治理建議:
以四川盆地、山西等區域為例,他指出,四川盆地因氣象條件限制,不宜大力發展鋼鐵等產業,需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提質、增效,努力讓老底子煥發出新活力;山西則需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加快天然氣、新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
“五年過渡期看似充裕,實則任務艱巨。”王躍思直言,地方政府需以標準加嚴為契機,推動產業升級和治理能力提升。企業也應主動扛起環保責任,將環保要求轉化為高質量發展的內生動力。
“環保標準加嚴不是經濟發展的‘緊箍咒’,而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金鑰匙’。”王躍思強調,新版標準的實施,將帶來健康、經濟、生態多方面的綜合效益,既為人民群眾健康保駕護航,也將推動我國產業綠色轉型,培育壯大綠色新質生產力。
在健康效益方面,新標準對兒童、老人、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的保護力度大幅提升,限值收嚴將有效降低污染物暴露水平,減少相關疾病發生風險。在產業發展方面,新標準將加速落后產能退出,引導產業向綠色化、高端化轉型。
王躍思表示,實踐證明,沒有優質企業因環保標準加嚴而倒閉,恰恰相反,標準提升會促使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提升清潔生產水平,最終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雙贏。
對于能源產業而言,新標準將進一步推動風電、光伏、水電等清潔能源發展。王躍思指出,我國在荒漠治理與光伏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的實踐,將在標準實施下加速推進,同時為氫能、小型核能等新能源技術研發提供應用場景,助力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很多人關心,新標準實施后,是否會對空氣質量指數(AQI)評價體系產生影響,公眾查看預報的方式是否會改變?
王躍思表示,本次還同步修訂標準配套技術規范,《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HJ 633—2026)更新了AQI中PM2.5和PM10的分級濃度限值;《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HJ 663—2026)對現有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方法進行了完善。具體來看,主要表現在良天數將有所減少、輕度污染天數小幅增加。
王躍思進一步解釋,這一變化并非實際污染加重,而是因為原標準中部分良的數值區間在新標準中劃入輕度污染,公眾無需過度擔憂。同時,公眾查看預報的方式不會改變,標準加嚴也將引導公眾在污染天氣時采取針對性預防和保護措施,進一步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治理良好氛圍。
展望未來,王躍思表示,隨著新標準的落地實施,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步入更嚴要求、更高標準新階段。盡管過程中會面臨諸多挑戰,但只要各地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傳統污染物治理和新型污染物風險防范,就一定能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協同推進,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多藍天白云、清新空氣。
來源:中國環境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