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政策
1.1 相關政策
202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新一代煤電升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202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5年版)》,將燃煤發電供熱煤耗、煤制天然氣等納入范圍。煤電領域延續《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主線,新增“減碳績效掛鉤”政策細則,將脫硫脫硝設施能耗納入碳減排核算體系。
2025年9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鋼鐵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確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目標任務,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核心要求,提出支持氫冶金等低碳共性技術攻關,推動綠電、綠氫與純氫冶金一體化工藝中試驗證和產業化。
2025年11月,生態環境部印發《2024、2025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對配額分配范圍和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配額結轉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到2027年,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其中,鋼鐵行業率先推進碳足跡核算標準體系建設,強化碳計量管理與數據質量管控,為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做好準備;水泥行業在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基礎上,新增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指南,明確超低排放改造與碳減排協同驗收要求。各省也相繼出臺脫硫脫硝減碳專項補貼政策,對采用低碳技術的企業給予電價優惠和碳配額傾斜,逐步形成“國標打底、地方加碼、激勵導向”的政策格局。
1.2相關標準
(1)生態環境部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綜合考慮國內外大氣環境基準研究成果、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等因素,該標準征求意見稿主要收嚴了顆粒物以及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主要前體物的濃度限值。
一是根據國內外大氣環境基準研究成果,綜合考慮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收嚴顆粒物濃度限值。將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收嚴至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將PM2.5日均濃度一級限值收嚴至25微克/立方米。根據PM2.5與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的比例關系,將PM10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同步收嚴至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二是考慮SO2、NO2等氣態前體物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以及對PM2.5生成的貢獻,收嚴其濃度限值。SO2和NO2不但本身存在健康危害,而且在大氣中容易發生二次反應分別生成硫酸鹽和硝酸鹽,推高PM2.5濃度;同時,NOx作為O3和二次顆粒物的主要前體物,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雙重壓力,并間接加劇空氣污染的健康危害。此次修訂將SO2年均、日均及小時濃度二級限值分別收嚴至2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及150微克/立方米,對標一級限值。將NO2年均和日均濃度限值分別收嚴至30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根據NO2與NOx濃度的比例關系,同步將NOx年均和日均濃度限值分別加嚴至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
三是不修訂O3和CO濃度限值。對于O3,一方面,我國本土大氣環境健康研究證據不足以支持O3濃度限值加嚴,且在當前全球變暖的背景下,O3的生成機理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另一方面,我國O3濃度限值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較小,故本次未調整O3濃度限值。對于CO,考慮到現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其濃度限值已處于國際領先水平,因此也未調整。
(2)河北省發布多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209-2025)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各種容量的燃煤、燃油、燃氣發電鍋爐及燃氣輪機組等火電廠,規定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監測要求。
標準規定現有燃煤發電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保持不變,分別為10mg/m3、35mg/m3、50mg/m3;新建燃煤發電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5mg/m3、20mg/m3、30mg/m3(W形火焰爐膛鍋爐為40mg/m3)。現有燃煤發電鍋爐自2028年1月1日起執行新建鍋爐排放限值。新建燃氣發電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5mg/m3、10mg/m3(除天然氣外其他氣體燃料鍋爐及燃氣輪機組為35mg/m3)、30mg/m3。現有燃氣發電鍋爐或燃氣輪機組自2026年10月1日執行上述排放限值。新建生物質發電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m3、30mg/m3、50mg/m3。現有生物質發電鍋爐自2028年1月1日起執行上述排放限值。新建燃油發電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m3、20mg/m3、50mg/m3。現有燃油發電鍋爐自2026年10月1日執行上述排放限值。
此外,河北省還發布了《石灰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1641-2025)、《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6185-2025)、《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6186-2025)。
2.行業發展
截至2025年12月,全國新投產燃煤電站(項目口徑)約35-40個,對應新增燃煤機組約70-80臺、新增裝機容量約5000-5500萬千瓦,其中脫硫脫硝部分投資額度約120億元。近年來,我國電力、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已接近尾聲,環保裝置運維正成為行業重要的經濟增長點。2025年,我國燃煤電站發電量約6.2萬億千萬時,燃煤電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減排推動脫硫脫硝產業發展,相關市場規模預計超1200億元。
截至2025年12月,共有264家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示。其中224家企業完成全工序超低排放改造,40家企業完成部分工序改造。平均噸鋼超低排放改造投資約為447.06元,平均噸鋼環保運行成本約為212.44元。鋼鐵行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重點企業SO2、NO?排放同比降低12.64%、13.55%,涵蓋脫硫脫硝除塵環保設施日常能耗、藥劑消耗、設備維護等費用。估算全國每年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市場規模約1500-2000億元。
燃煤電站和鋼鐵行業碳減排領域,2025年發電煤耗行業平均降至300克標煤/千瓦時,“三改聯動”持續為新能源消納騰出空間,低碳示范成為技術突破的“先行先試”載體,新能源結構持續優化,風光火儲一體化推進成為新能源穩定消納的關鍵技術路徑,2025 年全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20%左右,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超 60%,其中風光發電是核心增量來源。鋼鐵行業實施流程重構+能效提升+低碳技術示范并行,可使噸鋼污染物排放降低60%以上、碳排放降低50%-80%,為2025年后全行業技術推廣提供成熟方案。該水平與《巴黎協定》1.5℃溫控目標下,鋼鐵行業碳減排路徑一致,成為中國鋼鐵行業履行國際氣候責任的重要體現。
水泥行業重點區域熟料產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達55%,超額完成2025年50%的目標,通過低氮燃燒與SCR脫硝協同優化,行業氮氧化物排放同比下降12%,協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200萬噸,較2024年測算值提升20%。長期需提升CCUS、全氧燃燒等創新技術規模化,同時推動海外項目綠色轉型,為實現全球協同減排作貢獻。
焦化行業60%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脫硫脫硝副產物資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8%,帶動單位產品碳排放量下降10%,標志著焦化行業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減排+資源循環+低碳生產”轉型。中國企業的干熄焦、脫硫脫硝一體化、副產物資源化技術已具備國際競爭力,在俄羅斯、東南亞、中亞等地區落地。
3.關鍵核心技術
在傳統脫硫脫硝行業,精準控氨系統、環保島的智能運維技術是突出的亮點,精準控氨使脫硝裝置運行能耗下降22%。智能低碳環保平臺通過數字孿生與AI算法實現脫硫脫硝與碳減排實時聯動調控,某百萬千瓦機組應用后年減碳超3萬噸。
煤電的角色正從主體性電源,向提供可靠容量和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基礎保障型與系統調節型電源轉型。在此背景下,行業正孕育出新的技術發展方向。這些方向包括:在確保超低排放的前提下,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發展靈活智能發電、耦合CCUS、與新能源互補發展,以及耦合處置固廢等。具體的降碳技術路徑則涵蓋了生物質與綠氨摻燒、機組智能化運維與耦合儲能等。通過這些技術創新,燃煤企業正致力于打造集中能供中心,提升電廠的功能價值,構建多產品、多業態、多區域協同的“火電+”綜合能源體。
隨著2025年《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的發布和《鋼鐵工業燒結廢氣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的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獲得了可靠的技術保障。各種改進型“干/濕鈣法脫硫+電除塵或袋除塵+SCR脫硝”組合工藝層出不窮,形成了很多運行效果良好的示范工程。
水泥行業除塵脫硝技術在傳統袋除塵、SCR脫硝基礎上不斷迭代優化。在傳統高塵SCR工藝基礎上,推出了高溫除塵+低塵高溫SCR工藝,大幅提升了SCR工藝可靠性、延長了脫硝催化劑的壽命。新型袋除塵工藝設備如濾筒、SCR濾筒等層出不窮。